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(苏财购告【2018】02号)

来源:    日期:2018-2-24    浏览次数5758

 各市级预算单位、采购代理机构:

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,保障投标(响应)供应商的合法权益,结合苏州市级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的实际操作,现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
各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执行《民法通则》关于期间的规定,即“规定按照日、月、年计算期间的,当天不算入,从下一天开始计算。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天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。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,有业务时间的,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”。目前,由于我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中,公开招标、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方式已采用网上报名制度,采购文件设置报名截止时间应默认为截止日的二十四点。

从2月7日起,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,网上报名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将删除“小时”的选择项,仅保留日期选项,请代理机构在“采购公告申请”操作时,按照以上规定填写。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,只写明截止时间的日期,不写具体时间节点。

以上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

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年2月7日